離婚後,曾經的夫妻會變成怎樣的一種關係呢?沒有孩子的更多的是再沒有牽連,有了孩子總少不了有接觸的時候。
離婚後的夫妻經常會形成的關係
1、仇視於懷
或許分手並非其中一人的本意,所以,在不得不接受這個現實之後,Ta連帶着對昔日伴侶,對這段婚姻都充滿了仇恨,向所有的朋友控訴對方的不良不忠不規不矩,在一切可能的空間播灑下仇恨的氣息……誰也不能在Ta面前提起對方,這個話題絕對是一枚定時炸彈,一不小心就可能被爆黑全身。
2、周末一家親
孩子讓一切都變得更為複雜起來,不管離婚後孩子判給誰來監護,但你都沒有權利阻止孩子的成長環境裡少了任何一方的愛。一切都以孩子的成長需求出發,會令你們的相處更加自然愉快。因為有了孩子,離異夫妻可能永遠都不可能真正地「分手」,你們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太多了,與其冷漠刻薄相對,不如製造周末一家親的溫馨景象,尤其是學校的親子活動,雙方最好一起參加。)
3、尋常朋友
其實所有的過去都不可能輕易抹掉,不能做夫妻,不必做仇人,不願再死纏爛打,那就做尋常的朋友好了。做尋常朋友,若即若離若有若無,應該是前任的最佳境界。Ta的生活不再與你有關,而你的也是,但並不排除偶爾的關心、問候,當然不必在生日、情人節再為Ta準備禮物,只是,在某些需要幫助的時候,你和Ta,並不是不可以坦然出現在彼此面前的。
4、瀟灑路人
既然分手了,就表示和兩人有實在過不下去的理由,既然如此,何必還要裝出再做朋友的勉強樣子?甚至連仇恨、尷尬、懷念、關心通通都不要有,就當從未認識過此人,或是把Ta僅僅當作曾經認識的一個人。從此再無關聯,包括痛與樂、老與病,如此做法,多麼乾脆瀟灑?)
5、贍養型
因為做過他的老婆,所以他必須負有贍養的責任,而她也自動有了被贍養的權利,尤其有了孩子,她會更有理由三天兩頭地找前夫商量裝修、興趣班、旅遊、度假之類的問題。她基本上很少考慮自己的生活,她打着被贍養的旗號,游移在自己和前夫兩個家庭之間,樂此不疲,甚至還可能會對前夫新女友指指點點,並且不介意在血拼後直接去前夫家請前夫評價。
評論列表
兩個人的感情往往都是當局者迷,找人開導一下就豁然開朗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
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