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對待婚姻:婚前先讀懂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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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市民朋友圈都在轉發2018年新婚姻法,簡愛情感諮詢師表示,其實這是一種誤讀,2018年國家並未出台新婚姻法。但近兩年來,國家對婚姻法的司法解釋相關條款進行了補充,關於夫妻共同債務、房產歸屬、子女撫養、彩禮問題都有了更具體的說法。
理性對待婚姻:婚前先讀懂婚姻法

理性對待婚姻:婚前先讀懂婚姻法

結婚沒幾天女方提出離婚 彩禮該不該要回?

受傳統婚嫁旺季的影響,新年伊始,我區新人開始扎堆訂婚、結婚。正所謂幾家歡喜幾家愁,最近家住華舍街道的唐軍卻心事重重,對當初草率地結婚後悔不已,忙着諮詢律師起訴離婚。解決情感困惑添加簡愛情感導師/信:,領取專業的情感分析

「這段婚姻其實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唐軍回憶起過往,不禁一陣唏噓。據他表述,他與妻子小英是通過老家村里媒人介紹認識的,「因為雙方年紀也都三十好幾了,與小英接觸的兩個多月時間雖然平平淡淡,但覺得人家姑娘也踏踏實實的,再加上父母催得急,就馬上談婚論嫁了。」

按照習俗,為了不丟面子,唐軍家給了女方彩禮18.8萬元,其中還不包括煙酒錢、見面禮、三金等。「酒席是在老家自己辦的,開銷相比酒店而言還能承受。」從裝修新房到訂婚到結婚,對普通工薪階層的唐軍家而言已經「囊中羞澀」了。以為又多了個暖心人的唐軍怎麼都沒想到沒過門幾天的媳婦提出了離婚。

「她告訴我她後悔了,我也覺得我們在一起生活並不適合。」唐軍落寞地說,結婚太草率了,以為能現世安穩、互相謙讓,但毫無感情積澱的我們只會放大對方的缺點。大家冷靜下來,還是決定離婚對雙方都好,但隨之而來的彩禮該不該退還這個問題上,兩家人發生了分歧。

悔婚、離婚被很多人認為是不吉利的行為,因此很多地區默認為如果是男方提出,女方不退還彩禮;如果是女方提出,則應退還彩禮。對於此類問題,記者也隨機採訪了朋友圈一些人,大家眾說紛紜,網友「夏純」表示,他們老家沒有收回彩禮這個風俗,給了就給了,姑娘嫁過來不容易;「那年那事」則表示,因為彩禮錢比較貴,都是血汗錢,既然沒法共同生活了,還是希望能退還。解決情感困惑添加簡愛情感導師/信:,領取專業的情感分析

婚姻法已明文規定 但法理不外乎人情

「最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都在轉發2018年新婚姻法,裡面的內容均屬於舊資訊了,2018年國家沒有出台新的婚姻法。」相關律師告訴記者,大家所說的新婚姻法,是指國家頒布的一部司法解釋,也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近兩年來,有關部門對裡面有些內容作了補充,使之更適用當前的生活實際,新老司法解釋的主要區別就是物權,婚姻中離不開房子、孩子、財產……新司法解釋下,房產劃分跟過去不同了;子女撫養問題也有變化了,彩禮問題有了具體說法。

其實,關於彩禮的補充修正是有法律依據的。在2011年婚姻法就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中,對彩禮返還進行了明確的規定。法律規定,不管男方還是女方悔婚,只要滿足條件就應該退還,強行占有則屬於違法。

第十條 指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問題在實踐中是比較棘手的,婚姻律師坦言,像唐軍的案例,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女方不願意退還彩禮,男方作為起訴對象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說法很難提供未共同生活的證據。「具體還要看法院對事實部分認定,但按照以往的司法實踐經驗來看,唐軍請求返還全部甚至是部分彩禮希望不大。」

目前結婚多,悔婚也多。還有不少的年輕人衝動訂婚但沒領結婚證就後悔了,在這個過程中還產生了經濟糾纏,這種情況下彩禮該怎麼退?婚姻律師說道,這涉及到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一是婚姻家庭關係;二是民間借貸問題,需要分開看待。「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私下調解,因為起訴到法院審判最快也需要三個月,耗時耗力。」

在締結婚姻前要謹慎 可以「先小人後君子」

古往今來,婚姻就是一件神聖的人生大事,在互相坦誠的基礎上,找一個人白頭偕老是所有人的願望。但結婚容易,守住婚姻卻難。

經營婚姻是一門學問,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要想長久地擁有一份幸福而美滿的婚姻,必須要學會互相理解和包容,否則就難以為繼。不少人甚至矛盾激發,為了利益,最親的人反目成仇,直接鬧上法院。

據柯橋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2017年接到的婚姻糾紛案超600件,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婚姻糾紛案的頻發,市民該如何防微杜漸,維護自己的利益?婚姻律師表示,在彩禮交付時可以保留好轉賬記錄,並備註彩禮字樣;「三金」保留原始憑證;當場寫聘書。「這些做法對準備結婚的人會覺得還沒結婚就想得那麼透徹,認為傷害了感情,但確實是最行之有效的。」

房產,無疑是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必爭之地。尤其是紹興,都有婚前買房的習慣。女方家長通常會要求男方婚前買一套婚房。一些有經濟能力的父母則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資助子女購房。以前結婚後房子視為雙方共有財產,而現在哪怕結婚後,只要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個人婚前財產購買,離婚後房子也是出資人個人的,和他(她)沒有關係。

「諮詢最多的問題,比如婚前男方出首付,貸款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在自己名下,即使婚後雙方出錢還房貸,女方也只能得到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的補償金。」婚姻律師說道,發達國家比如歐美,都會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最近幾年在我國也開始興起來。它對保障婚姻穩定起到積極作用,市民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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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婚姻法 結婚 婚姻 夫妻 情感諮詢師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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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00:11:04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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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 02:11:26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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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7 08:09:19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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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1 16:03:47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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