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女性都有過遭遇丈夫家暴的經歷,但是通常家暴的丈夫卻不不願意離婚。這時候女性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情感諮詢師建議大家,需要積極拿起法律武器對家庭暴力說「不」!
丈夫家暴卻不願意離婚怎麼辦?
1.如果正在遭遇武力家暴,應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後,要及時做筆錄、做傷情鑑定,收集被毆打的證據。情感困惑加導師/信,一對一免費分析
2.如果處於各種原因考慮,不願意報警,還可以選擇撥打婦女維權熱線12338或2222002。該熱線會有專業人員採用專業手段進行介入。
3.撥打法律求助電話:12348。
4.申請法院人身保護令。如果矛盾已經不可調和,並且決定離婚,可以在申請離婚時,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剝奪對方對你的相關接觸權利。
5.輕微矛盾,請村幹部或家族長輩提前介入,化解家庭矛盾。加/信,一對一免費分析情感問題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即夫妻雙方自願同意離婚,並對子女、財產、債務等作出妥善處理,可以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另一種是訴訟離婚,由夫妻一方到對方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您所諮詢的情況,因男方不同意離婚,您可以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通過法院訴訟程序判決或調解離婚。>>在線預約婚姻家庭諮詢師(☞婚姻修復),獲得一次免費的情感分析機會!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熱門文章推薦:
約會看電影out:教你三個約會技巧 感情迅速升溫
挽回你用對方法了嗎?6步走教你針對性挽回
相親約會:如何選一個好的約會場所
評論列表
在你們這裡學到很多愛情觀和人生觀。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