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包括人身攻擊暴力和言語暴力、冷暴力。它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但是很多人對家庭暴力的行為存在一些誤區,所以才導致家暴更加嚴重。那麼,家庭暴力行為存在哪些誤區呢?
家庭暴力行為存在的四大誤區
01認為家暴是不能說的秘密
在婚姻中遭遇家暴選擇長期隱忍的不在少數。
家庭中的受害者,無論採取反抗還是沉默的姿態,都是對施暴者行為的一種強化,最好的辦法是用溫柔但極具力量感的語氣安撫對方。
02認為家暴是偶發現象
被害人通常認為家暴中對方只是一時衝動實施暴力,事後道歉後會自動改正。
心態專家指出:家庭暴力是有循環模式的,施暴者每次都會經過5個心態期:形成期、頑抗期、懊悔期、追究與承諾期、蜜月期。直至下一次暴力行為的出現。
03給孩子一個「完整」家庭
不少有孩子的受害婦女選擇長期默默忍受家庭暴力。導致長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形成受到更大傷害。
按照《反家庭暴力法》,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與是否起訴離婚無關。
04「清官難斷家務事」
家庭暴力常常被看成是家務事,導致施暴者自以為有理,受害人不敢求助,相關部門不願意管。
《反家庭暴力法》明確規定,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不僅僅是家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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