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會覺得家暴是家務事,家醜不可外揚,但是隨着我們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就連家暴都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家務事了,家暴同樣也能構成犯罪,那麼對於家暴你了解多少呢?什麼樣的行為才會構成家暴?
常見的家暴行為你知道多少?
家暴有哪些表現形式?
1、身體暴力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家暴形式,同時也是最嚴重的一種。身體暴力通常表現為,施暴者對受害者身體各部位施加攻擊的行為,如夫妻一方毆打另一方致死、致殘、重傷的,還有夫妻間經常性的拳打腳踢、咬、掐、擰、推、搡、扇耳光等人身傷害或羞侮等行為。
2、精神暴力
精神暴力是指通過辱罵、貶低、恐嚇、誹謗等方式,直接影響對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用故意冷淡或者拒絕溝通、不允許對方和外界接觸、不給治病、不肯離婚等手段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強迫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
3、性暴力
性暴力是指在對方表示不同意的時候,用暴力手段威脅對方發生性關係,或殘害對方的性器官等性侵犯行為。
4、經濟暴力
經濟暴力是對另一半實行經濟控制,經濟控制是指通過對家庭中的金錢財物、時間、交通工具、食物、衣服和住房的控制,限制對方的行動和意志的自由,造成對方人身和精神的依賴,達到控制對方的目的。
5、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暴力不合作」、「冷處理」的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
可以看出,夫妻一方對另一方進行經濟控制也是家庭暴力其中一種表現,
家庭暴力逐漸成為許多離婚案件的誘因,隨着夫妻關係的冷淡,越來越多的人出現了冷暴力、精神暴力等家庭暴力的行為,不僅僅是男性對女性實施,有些女性也會對男性實施家庭暴力,法律對於實施家庭暴力的主體並無明確的規定,男性受到家庭暴力也可以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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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