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感情破裂想要離婚,一方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只是如何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有需要多長的時間,相信這些問題很多人不知道,今天就來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起訴離婚?
在了解如何起訴離婚這個問題之前,我想你應該先了解起訴離婚的相關規定與是否滿足起訴條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除了滿足相應的積極條件外,還要滿足相應的消極條件,即不存在不能起訴的情形。具體來說,不能起訴離婚的情形包括:
1、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情形:
女方在懷孕期間;
女方在分娩後一年內;
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2、無論哪一方提出的離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現役軍人作為普通公民,其離婚一樣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於其特殊的性質,法律作出了另一個限制,即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三、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起訴離婚,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自己的離婚訴求: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一方提出離婚,應提供同居時的年齡、未登記的原因的證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礎狀況的證人證言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3、如女方已懷孕,應說明懷孕日期,並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4、提供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其他成員財產的清單。對有爭議的財產應提供該財產的來源,取得的時間等證明材料,如發票等。
5、提供引起離婚主要原因的證明材料和證人線索。
6、提供子女人數及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是婚生、非婚生還是收養或繼子女的證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狀況,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關於如何起訴離婚以及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條件的相關問題解答,那麼還有一個問題是: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呢?來了解一下吧。
四、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法院關於起訴離婚的審理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所以說,起訴離婚的最快時間一般為三個月。
評論列表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求助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