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離婚一年多了,可是我們一直保持着一種奇怪的關係,文藝點管這叫「談情不說愛」,通俗點叫「炮友」,這樣的關係從離婚後半年就開始了。
離婚後我一度消沉自卑,對於「離婚女」這樣的頭銜十分敏感,覺得自己就這樣被打上了打折的標籤,相當的迷茫。半年的時間裡,我嘗試着接觸新的對象,在婚介所往來如雲的顧客中挑選條件相當的男人,離異,帶孩,大齡。可是慢慢地我發現,他們只是想要找個幫忙照顧家庭照顧孩子的免費保姆,雖然偶爾會給我買點小禮物,可我覺得自己跟他們的關係更像是情人,越交往越無趣,那時候我常常想起他。(情感困惑加導師/信 ,一對一分析)
其實我們當初離婚是因為他的多次出軌,頻繁地出軌頻繁地被我抓現行,雖然婚前就知道他是個浪子,可是女人嘛,總會抱有痴心,以為浪子會在遇到自己之後有所改變,可是那會也沒有意識到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句話的含義吧,婚後的他,依然是浪子。
可是說來可笑,浪子也有浪子的優勢,我跟他婚姻雖然走到了盡頭,可是夫妻房事卻和諧得可以用天衣無縫來形容。他特別懂得該如何取悅女人,在離婚後這半年時間裡,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會像犯了毒癮似的瘋狂想他,和別的男人交往完全心不在焉,連跟他們牽手都覺得噁心反感。終於持續了半年的思念還是在某個深夜爆發了,抑制不住顫抖的手撥通了他的電話,他來得很快,之後乾柴烈火,頗有一番小別勝新婚的意味,兩人也心照不宣得過回了同吃同住的日子,然而沒了那紙婚書,我們卻反倒更加親密。
我戒不掉對他身體的渴望,離不開沒有他的夜晚,可是我們離婚了。有時候我常常想,沒有了那張結婚證,我們這樣的幸福,還能持續多長時間?
簡愛情感導師的回覆:
你因為前夫頻繁出軌,忍受不了而離了婚,可是離婚後你卻發現自己離不開他,且不說是身體還是心態,至少你對他還是有相當的感情的,開始想要保存和他的記憶,想要珍惜在一起的時間。既然有感情,為什麼不試着挽回他呢?當然,前提是你能包容他之前導致你們離婚的缺陷,以及在更遠的將來,能夠改造他,努力向着幸福的方向走。
結婚證雖然不能保證感情的新鮮度,但是這是法律承認雙方婚姻關係的文書證明,對婚姻保障作用。你現在跟前夫的關係實際上並不是法律承認的婚姻關係,雖然你認為這種狀態比結婚更幸福,但是你們現在維持關係的僅僅是一是的激情,而這並不能成為婚姻的保鮮劑,誰也不知道這樣的激情能維持多久,等到激情退去,你又該如何自處?當前應該慢慢把激情沉澱成愛,而為了長久的幸福,婚姻才是更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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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