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的含義是怎樣的呢?夫妻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判?下面為大家介紹這方面的內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幫助到需要的人,夫妻一方有外遇的財產分配的具體內容請看下面的介紹,希望對你有幫助。
夫妻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判?
一、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方法,僅有一條原則性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分割問題請看下面的詳細論述。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夫妻一方有外遇離婚財產分割怎麼判?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二、夫妻一方有外遇的財產分配可以要求賠償的情形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種情侶下的夫妻一方有外遇的財產分配情況,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三、婚約財產
婚約財產返還的標準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三種。下面華律網婚姻法頻道為您詳細介紹婚約財產返還的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在第十條中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總結一下,就是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添加導師/信,幫你解答婚姻中的情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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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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