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兩種方式下的手續也是有不同的。今天簡愛小編和你一起探討離婚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看看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才能成功。
一、離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1、協議離婚要帶哪些東西?
首先需要雙方共同簽訂離婚協議書,對財產和孩子撫養權進行分配,然後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當事人攜帶以下資料:(情感困惑添加導師LINE ID:jaqg,一對一免費分析)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各提交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點擊屏幕底部-選擇溝通工具,聯繫情感導師,你的所有情感困惑都能獲得免費解答)
(5)在離婚登記現場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2、訴訟離婚要帶哪些東西?
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提起離婚訴訟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以及下面幾部分資料:(遇到情感危機不要慌,添加導師LINE ID:jaqg,免費獲取挽回方案)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或者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財產清單等,在開庭時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二、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1、協議離婚
如果協議離婚的話,一般來說涉及到的問題有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和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對這兩個問題如果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後,可以持此協議及其他有關手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於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2、訴訟離婚
如果是訴訟離婚,則提起離婚的一方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離婚的話,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是以雙方的意願為基礎的,所以如果你父母協商同意你母親只要房子,是可以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相關文章推薦:
春季特惠1元課,做自己的女神! >>領福利
高『言值』聊天話術:讓你們的感情迅速升溫!
註冊成為簡愛會員,隨時隨地免費暢學情感課程!
評論列表
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