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內容

情感導師 8420

 添加導師LINE ID: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2001年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增設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如離婚被判為過錯全屬夫妻一方,則該方得被判損害賠償,今天簡愛小編與你一起解讀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內容。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內容

  一、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

  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相關文章推薦:

  春季特惠1元課,做自己的女神! >>領福利

  高『言值』聊天話術:讓你們的感情迅速升溫!

  註冊成為簡愛會員,隨時隨地免費暢學情感課程!

標籤: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11-22 14:11:39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頭像
2024-11-13 12:11:41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添加導師LINE ID: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